通过电视得知
网上转贴没有经作者同意
支付使用费
属于违法
不知大家怎么看?怎么说?
我已经不敢再转了
看转的是什么东西了,应没什么事,因你还加了[ZT],更没什么事了,谁注意你呀.
估计要在过至少5年,也许才能建立起这方面的法规就不错了.但是很难.
现在好多事都顾不过来,报纸都互相抄,报纸还从网上抄.....,一直都解决不了,也没见谁被告.
.网上信息更是如此.
不是找原因要偷懒吧? 开个玩笑,祝周末快乐!
妹妹,大胆往前走!!!!
关于网站的信息,本人遇到过三种情况
1.禁止转载:这类信息是不能转的
2.禁止用于盈利行为的转载
3.完全允许
一般会在新闻的底部或者网站的法律说明(或者责任说明,各种名字都有)中对于信息是否允许转载做出提示。
大家转载之前可以先搞清楚你所需信息的来源网站是属于哪种情况。
有待大家补充。
无商业用途的转载一般都是善意的
只要在转载或转贴中注明真实作者和真实出处即可
我认为
无商业用途
作者没有追究的必要(也就是索赔)
而且还能进行宣传
但是
不经过作者同意
合法性还是需要探讨的
如果因为这样使网站人气上升,效益增加
作者最终有可能要求索赔
li版严谨的态度很值得学习,我个人也比较赞同。
探讨可以继续下去,也希望看到li版的解决方案。
我们现在可以从完全允许信息共享的网站寻找合适的内容来转。
俺农民
不清楚
刚学会转帖
国家不会知道地这么及时吧
…… 哎,做名人真难
呵呵 sansp改签名了呀
说话好深奥啊!
Cookies眼真快
饼干 饼干 饼干
……